武穴市精神病医院门诊大楼、住院楼、食堂等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GC18056
本招标项目武穴市精神病医院门诊大楼、住院楼、食堂等改造工程,经武穴市精神病医院专题会议商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穴市精神病医院,建设资金为单位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建设内容为武穴市精神病医院门诊大楼、住院楼、食堂等改造工程。本次招标为本项目的改造工程,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计划工期90日历天。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建筑及改造工程;项目为1个标段,招标控制价5297553.88元。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及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含有效的临时建造师证,注册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2.2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15年 11 月至今,下同)的建筑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禁止投标处罚期内的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将被取消中标权利;
2.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须在近两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按第八章格式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
2.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参加本招标项目的开标会议;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合格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11月 13 日至 2018 年 11 月 19 日, 每工作日上午8:30时至11:30 时,下午 3:00时至 5: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拟派的项目经理在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办事处:武穴市玉湖路60号)持以下证书(资料)原件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并提供一套完整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备查(若非法定代表人到场报名,需另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报名需提供的证件原件及资料如下:
(1)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托人必须是拟派于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3)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携带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此证可为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和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和安全员)岗位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因年检不能递交原件的,若在有效期内,可提供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资料;若超出有效期的,除能够提供省级主管部门年检已经合格的证明资料外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4.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伍万元整 ,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后五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由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武穴分公司负责收取(支付方式:银行汇款)。投标人必须在 2018年 11 月 30 日17:00时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达招标文件指定的帐户(以银行到账回执为确认凭证),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武穴分公司,帐号:82010000001395685,开户银行:湖北武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投标人在汇款时请注明:“ 工程名称 ”项目投标保证金。
未按规定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为无效投标人。
4.4本项目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12月5日上午 10:00 时整(本日 9:30 起开始接收投标文件),地点为: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红卫路37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招标公告在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武穴市精神病医院
地 址:武穴市石佛寺镇杨林村
联 系 人: 董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武穴市玉湖路60号
联 系 人: 张小姐
电 话: 0713-6288316
2018年 11 月 12 日